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永乐高030net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校研字〔2014〕36号)和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18〕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2018〕9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我院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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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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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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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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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0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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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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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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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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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0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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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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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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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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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评定结果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在10月12日之前与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591072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