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永乐高030net教师学术休假管理暂行办法(曲师大校字〔2010〕80号附件)

信息来源: 永乐高030net 发布日期:2015-03-01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适应建设有特色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需要,根据《永乐高030net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休假申请

已获聘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按要求连续承担教学任务、深得学生好评且承担省级及以上有经费资助的科研课题者,可申请学术休假。

二、学术休假组织与管理

(一)符合学术休假条件的人员,可提出申请,填写“学术休假申请表”,同时提交休假访问机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或通知原件,经院(系)审查通过,院长(系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审批,人事处备案。

(二)获准学术休假的教师,与学院和学校签订“学术休假任务书”。在学术休假期内,应按照“学术休假任务书”的规定,积极推进科研课题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访问。学术休假结束后,应在30天内向院(系)提交“学术休假总结报告”,经院(系)审查通过,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组织审核,确定是否完成学术研究等任务。

(三)学术休假教师在休假期内应每两个月向所在院(系)汇报一次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及时传递最新知识信息。

(四)学术休假教师每年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教研岗位人员总数的5%左右。

三、学术休假时限

学术休假时限原则上为半年;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

四、学术休假待遇

(一)在学术休假期内完成相关任务者,视为完成岗位工作,按在职处理。

(二)休假期间未完成学术休假任务的,将失去再次申请学术休假的资格,也不再享受校内岗位基本津贴。

五、学术休假费用管理

(一)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休假并完成学术休假任务的教师,其一次由学校驻地到休假单位驻地的交通费,由学校师资办公室从学校师资培养经费报销。

(二)到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休假的费用参照上级规定标准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