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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5-11-13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2015年拟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参加相应外语考试,或往年虽已取得相应合格证书但超过其有效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辅导员)。

附属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仍按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二、考试语种及范围

外语考试的语种设置英语、日语和俄语三个语种。

考试范围:

英语:《大学英语》(修订本)第3、4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日语:《标准日本语》(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7月第一版。

俄语:《大学俄语》第1、2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4年5月第一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11月22日上午(星期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费用及其他

考试费用每人60元。考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

六、合格证书有效期限

学校将合格人员的名单书面通知到所在单位,由单位存查,合格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

七、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2015年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参加我校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1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二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10.援藏、援疆或受政府派遣驻境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向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外学习人员)传达,并组织好报名工作。

《报名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hiziban@163.com)及有关材料等请一并于11月18日(周三)下午5点前由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士花 郑勇

联系电话:0537-4456480  0633-3980097

 

  附件:**学院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表